采购编号:J3ZC2015Z009
本中心受黄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黄山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
予以采购。为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接收机应具备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指定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检验机构2014年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的 “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定型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的卫星接收天线、高频头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接收机、天线、高频头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的内销定点生产资质;
5. 投标人提供的接收机、天线、高频头、馈线应具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颁发的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6.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主要货物(接收机、直播卫星接收天线、馈线、高频头)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至今(2012年1月08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付款方式: 设备器材交货验收合格后首付95%货款, 5%余款做为质量保证金,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付清。
三、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黄山区太平东路文化大楼,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或支付相应的安装费用(安装费用不低于设备款的5%)。
四、包装与运输要求: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产时的原包装,装卸、运输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所有设备器材的包装、运输不得采用松木,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七、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01月27日9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5年01月27日9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九、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附件)
十、采购数量:户户通设备239套(详见附件)
十一、其它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15年01月23日16时前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翡翠西路北侧)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955961898
附件:技术规格、参数及采购清单.doc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01月21日
附件:
技术规格、参数及采购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