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工程施工】安徽滁州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搬迁工程—实验楼项目安徽滁州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搬迁工程—实验楼项目 (czgc201601-03601)
发布时间: 2016-01-20    浏览次数:6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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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zgc201601-036

工程名称

安徽滁州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搬迁工程—实验楼项目

工程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新库内)

建设单位

安徽滁州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备注:未换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可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代替,视为有效。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工程规模

投资约140万元。

招标范围

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6年1 月 20 日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该工程建筑面积1162.44m2,框架结构,3层,估算约14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2.8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上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之一,不接收汇票;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    

保证金帐户 :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25      帐    号:17972779570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滁州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搬迁工程—实验楼项目”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月 21 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 1月 28 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RA2012@163.com(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1月 29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7、该项目应缴、可缴本级财政的税收,必须全部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8、为提高开标成功率,减少投标人成本,本项目投标人可提供公证件代替证书原件,公证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

9、如发现本项目投标人存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市公管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经办人: 王志宏

联系电话:13721000765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百诚大厦6楼602室(二院体检中心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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