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2014-CG-H-035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铜陵市纪委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所需货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须知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被限制投标(响应)的时间内不得参与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为万元或元,如有小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判。
4、货物需求表内如有推荐、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响应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5、供应商的响应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响应函如有以下情况,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的;
2)所提供的货物清单缺少的或商务、技术参数以及相关要求不能得到真正满足的;
3)没有按规定要求密封装订、未按要求格式填报、文件前后不符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造成无法评审的;
4)样品(如有)不符合要求的;
5)其它不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和法定应当否决的情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也可以提供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备查)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至少1份)
3、供应商若非铜陵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在铜陵市(含所辖县区)有固定营业场地或售后服务点,且满足1小时内快速响应维修条件(提供营业场地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便实地查验)
4、如供应商所投产品非其自己生产,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取得该产品授权代理的有效证明。
5、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或扫描、影印件)
6、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或扫描、影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项目说明、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附件)
2、关于响应资料的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彩页、彩图、图纸或者说明书,也可以提供产品技术规格官方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以证明响应产品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其中公章可以是厂家,也可是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本询价通知书所称“原件备查”,是指供应商应将相关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明确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可以用复印、扫描、影印件响应。
(3)供应商响应产品技术参数优于项目需求,视为实质性响应。
(4)供应商响应产品的规格、尺寸,不得仅用“常规”表述,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5)以上货物的质保期没有特别说明的,不得低于2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可以通过自行现场勘察等方式,以取得响应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3、关于偏离的判定
(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2)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所供货物在功能上无法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最低要求。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或者所供货物实质上能够满足所列技术需求达到的功能,只是因为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而导致不能在技术参数中响应。
(3)出现实质性偏离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出现非实质性偏离的,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补正或承诺(也可以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评判)。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补正的内容不能说明问题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偏离是否属于实质性偏离,以及偏离程度由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并反映到评审报告中。
四、预算控制数
本项目预算控制数为人民币16.031万元(壹拾陆万零叁佰壹拾元),超过预算控制数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不被接受,报价需包含货物、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商务要求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特殊情况,可与采购方协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所有货物质保期至少2年,在此期间,供应商应提供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全免费维修、更换服务;供应商还应提供质保期外8年内免人工费的维保服务,更换的配件、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需提供承诺书原件,盖供应商公章)
六、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9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合同
1、本询价通知书相关内容即为合同主要条款。本项目有关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将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将中止履行合同。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双方履约情况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供应商需提交一式两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及报价函两部分,均需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不得出现报价、成本测算等内容)需装订成册,供应商可将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封装,也可将正副本合并密封封装(建议合并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
3、报价函部分应单独密封封装,否则视为无效。其密封与标记方式同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
4、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及报价函参考格式请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www.tlzbcg.com)“下载专区”栏目自行下载(标题:询价响应书参考格式),所供货物应注明品牌。本项目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还应包括产品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内还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响应本次询价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6)本询价通知书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均应同时将其复印件装订入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九、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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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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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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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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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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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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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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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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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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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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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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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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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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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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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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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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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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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条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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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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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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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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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条桌
|
|
|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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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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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桌椅2
|
|
|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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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6
|
大会议桌
|
|
|
|
张
|
1
|
|
7
|
大会议桌椅
|
|
|
|
张
|
16
|
|
8
|
报告席
|
|
|
|
个
|
1
|
|
十、询价工作程序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
2、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开启报价函,不合格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开启报价函。
3、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报价函并唱出报价。
4、询价小组依法推荐成交供应商。
十一、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开标地址及时间
地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时间:2015年4月27日15时00分
联系人:严俊 联系电话:218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