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从事专业水处理设备生产的厂家;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原件)。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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