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凤阳县周圩至苗郢公路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29    浏览次数:6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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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Y-G2016211

发布日期:2016年6 月29日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09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周圩至苗郢公路改善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发改委

3、招 标 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周圩街道,接已建成的凤阳至周圩国防战备路,向西,经过刘家户、赵家圩、赵管营,终点至苗郢,接通往桃园水泥泵路,全长1.95公里。本项目为路面改善工程,对老路破碎路段处理及路基整平碾压后铺筑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水泥砼路面面层,同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3、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无息)。

4、计划工期:40日历日

5、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有效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等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周圩至苗郢公路改善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    号: 179731168275

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曹刚

电 话:182258181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庆       

电  话:13665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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