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环保局车厢可卸式垃圾箱体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08    浏览次数:3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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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CG-H14291

受淮北市烈山区环保局委托,就淮北市烈山区环保局车厢可卸式垃圾箱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淮北市烈山区环保局车厢可卸式垃圾箱体项目(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设备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

三、报名缴费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缴费时间:

2015年1月8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单位登陆淮北市招标采购网自行报名缴费下载。

2、报名方式:

(1)投标单位请登录淮北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hbzbcg.cn/hbztb/)注册报名(报名电话:0561-3053505),报名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导致无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支付流水号的证明(流水号获得方式:支付完成后点击“查看支付情况”按钮,并打印支付情况页面,包含支付流水号),否则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我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将记录次数。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开标二厅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项目不分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自带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其他如电汇、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均视为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从自身账户(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视为无效)开户银行办理的自带银行汇票(单独递交,不要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书接受人核验。如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交纳合格的银行汇票,接受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

备注:1、已缴纳30000元诚信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如投标人对“自带银行汇票方式”不清楚请垂电0561-3198203咨询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1201021000146498

七、联系方式:

单位: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采购部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招商大厦5楼西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61-3111332

邮政编码:235000

网址:http://www.hbzbcg.cn/hbztb/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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