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现对“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深化编制”(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Y-F2014093
2、项目名称: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深化编制(二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况:需按照《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完成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深化编制。
5、项目规模:项目投资预算约98万元。
6、招标范围:凤阳县城市规划区。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甲级及以上资质;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按照《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办法》编制过2以上(含2个)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是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配备人员中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
六、投标(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RMB:20000.00元),信用保证金:捌万元(RMB: 8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深化编制(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信用)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以投标(信用)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后7日内一次性退还给设计单位(无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有放 联系人:梁工
电话:(0550)6628220 电话: 1396514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