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3011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体育中心项目修建性详规及单体工程设计
2、项目审批:凤阳县政府(根据凤阳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纪要)
3、招 标 人:凤阳县体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点:凤阳县新城区西禁垣路和中都城南路交叉口(E09和E07)地块,项目总占地约280亩;
2、建设规模:凤阳县体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3500座体育馆一座,5000座标准塑胶体育场一座,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包括室内游泳馆)及室外设施等,总投资额约1.8亿元。
3、设计周期:中标方案报审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和深化工作,方案定稿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审查通过。
4、招标范围:凤阳县体育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智能化、体育工艺、人防工程、消防、幕墙、钢结构、室外绿化景观、市政配套工程(综合管网、道路)、区内附属工程等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机构代码证;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企业自2008年以来有过不少于5个同类体育场馆项目设计业绩;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且2008年以来担任过不少于2个同类体育场馆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符合上述投标资格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等能证明其项目设计负责人、规模等能够符合条件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工程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903室;
联系人:陶帜 徐发根,电话: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7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Ø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经过2011年度年检);
Ø 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Ø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Ø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报名时应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予通知投标。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体育局所有。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圆(RMB:1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4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体育中心项目修建性详规及单体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六、设计方案奖励
按照评审排序,第一名奖励10万元(从中标设计费中扣除),第二名奖励8万元,第三名奖励6万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体育局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何军 招标代理联系人:陶帜 徐发根
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7
13956920201
传真:0551-6222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