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本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比选采购。
1、本项目将比选出 1 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单位招标代理项目的受托入围单位,为本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期:委托之日起至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完成。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对生物质能的应用,改善环境状况,减少资源的浪费,切实贯彻国家“三农政策”,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建设一座以黄色秸杆(小麦、玉米、水稻秸秆)为主燃料的生物发电工程。
依据《阜南齐耀新能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燃料资源调查报告》中的分析,认为阜南县生物质燃料充足,满足一台30MW机组的生物质燃料需求。因此,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决定在阜南县新建生物质发电工程,本工程容量为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20t/h高温超高压生物质锅炉。
2、 招标范围:安徽阜南生物质发电项目秸秆燃料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及技术服务等,至项目72+24H试运行完成,竣工验收止。
3、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5年3月,2016年6月投产发电。
4、 投资总额:约2.7亿元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2、 在安徽省招标办有登记备案证明且能在安徽省代理招标业务的;
3、招标代理机构财务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且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三、 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递交
1、对凡愿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可2015年1月19日上午9时至1月22日下午17时委派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或以邮件形式将以下需提交的资料至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同时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将向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比选文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可以邮件形式发至比选人邮箱,但同时寄给比选人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5年1月23日下午16时前将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先邮件至比选方邮箱,同时寄送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至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3、联系方法:
比选人: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牛顿路400号4楼
邮编:201203
邮箱:hulewei@csic-newenergy.com
联系人:胡乐炜
电话:021-6169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