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伏岭镇胡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绩溪县发改审批[2015]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第二批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伏岭镇胡家村,主要工程内容:原有路面拆除及部分恢复,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检查井、进水井、分户井砌筑,三格式处理池、污水处理池及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河道防洪墙。管道总长度约3000m。预算约200万元。
2.2计划工期为 90日历天。
2.3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注册地在绩溪县以外的企业,开标前应按规定在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施工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5年6月12日至 2015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含图纸光盘),电子清单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com)、绩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健,联系电话:0563-8390028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 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