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庆市烈士纪念公园建设工程
一标段:道路、景观工程,概算约4500万元
二标段:建筑及配套工程,概算约3000万元
二、概述:该项目安庆市烈士纪念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临规划城市道路,周边为现有自然村落。项目规划总用地84480平方木,铺装及园路28484平方米,绿化47003平方米,规划市政路8588平方米;拟建服务建筑(半地下式)面积约4508.3平方米,纪念塔(钢结构,作为建筑部分)占地面积405平方米。
三、工作要求:该项目一标段按照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编制清单及控制价,二标段按建筑工程编制清单及控制价,企业与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业绩,应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任务,误差±3%以内。
四、费用:一标段执行省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的35%;二标段执行省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的45%
请市招标局备选库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月12日10 时前将下表送至市招标局六楼开标 二 室。我们将安排该项目各标段比选结果第一名编制清单及控制价任务。报名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比选。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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