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台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凤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扩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扩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皖D采购FT-2015-083
(三)项目内容:本工程中图纸范围内的空调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移交 、售后服务等。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交钥匙”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预算价:¥424488.00元
二、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经销商,若为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安徽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空调设备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且本次投标产品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至报名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品牌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安徽省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所投品牌的变频多联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六)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在安徽省设有特约维修中心或售后服务点,投标产品优先考虑国产品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内容:见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四、实名登记与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网上完成实名登记(类型为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实名登记咨询详见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网“关于对投标单位实行实名登记证的通知”)
报名时间: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13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 06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直接从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网站下载,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800元标书费。
7、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
(1)采购人: 凤台县人民法院
负责人:何伟 电话:0554-8684067
联系人:丁浩 电话:1890054311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储节群 电话:13955463289
联系人:陈虎 电话:18154009897
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