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4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宁通【2016】2号文件要求。
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于2012年9月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了武汉永业塞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为编制单位。2012年12月份完成了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于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在2012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因涉及前期工作延续性、统一性等因素,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全面掌握了我县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以及空间布局,对前期资料收集与研究、数据处理、核实举证、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建设、成果修改完善,有利于数据库的衔接,有利于规范和标准的统一。能够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考虑到上述因素,我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谈判。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5日-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向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554-8685068,公示期结束后将批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联系人:苏全怀 联系电话:18009647812
凤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