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营房、训练基地及警犬基地建设工程已由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办投资【2014】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C-AQ-2014-254
2.2 项目名称:安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营房、训练基地及警犬基地建设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以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东侧地块
2.4 工程概况:特警综合指挥楼建筑地上10层、地下1层,会议中心建筑地上1层;综合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建筑2层;宿舍建筑4层;食堂建筑2层;食堂与特警综合指挥楼之间的连廊建筑2层;警犬基地建筑3层。建筑总面积约31370平方米。
2.5 项目概算:约6644万;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不含安装、内外墙装饰)
2.7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 施工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栋10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单体办公楼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栋10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单体办公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在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限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工程建设部(二)
电话:0556-5991152
传真:0556-5991163
8.其他说明
8.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3 对拟派项目经理实行脸谱识别系统强化人员到岗考勤。
8.4 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8.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