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总投资估算价约30万元。本工程的数量以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为准,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1)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产品质保期为二年。
(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是全新、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4)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3、供货期:不高于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 材料采购清单(见采购材料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技术要求等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 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4、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用(含主材和辅材)、安装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相关服务费用、招标代理费、场地交易费等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检测、试验费、材料采保和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和材料采保费费率总按5%计算)等所有费用, 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 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本项目为 一 个标段,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2014 年4月 4日 08时3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4 年 4 月 10 日 08时 3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四份(一个正本、三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8、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滁招管【2014】5号文件)计费,代理费为3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9、本工程交易服务费为1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0.6万元,信用保证金:2.4 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日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帐户一 帐户二: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银行: 滁州中行营业部
帐 号:334001040004421; 银行帐号: 17971380870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振兴安置小区二期BT工程GRC线条等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信用)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 中标价的10%
收款单位: 另行通知
开户行: 另 行 通 知
账 号: 另 行 通 知
交纳截止时间: 签订合同前一日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5)诚信投标承诺书;
(6)投标函;
(7)采购清单及报价表;
(8)服务承诺书。
上述1-4资料的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标书由1-8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组成,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在一起,同时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投标人。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由3名招标人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批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或信用保证金的,不是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的。
4、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6、总报价或某些分项投标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有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
7、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的投标;
8、投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及参数、工期、质量没有完全响应的;
9、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项目、材料主要指标、材料数量或材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总价的(投标总报价必须精确到分,小数点偏差不算计算错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 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 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 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和总包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投标人必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投标人请于2014年3月30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cxzbdlgs@163.com(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014年4月1 日17:00时后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
5、变更交易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足3家的,可以由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九、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人:滁州现代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精神,按照“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小组为指导,现对滁州市振兴安置小区二期BT工程GRC线条等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招标人:滁州现代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嘉祥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2、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1)产品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产品质保期为二年。
(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是全新、原装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4)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所供产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规格做法和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以上材料采购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必须分类堆放整齐;
4、供货期:不高于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乙方每批次供货安装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表执行,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计划时间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现场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建设方、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场外。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①、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预付款,所有材料供货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
②、结算:实行单价包死,按实际数量乘以单价结算总价。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滁州市振兴安置小区二期BT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现场施工完毕,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10、其他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