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当涂县2015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X017围乌路,已列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 计划,项目业主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X017围乌路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境内,起于姑孰工业园,与S314相交,终于乌溪镇一心村,全长35.428km。本次招标对K22+400~K32+500段进行大中修,全长10.10k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9m,路基宽度为12m。
2.2主要处置方案:
(1)K25+100~K27+400段2.3km大修:路面病害处治+20cm就地冷再生+20cm水泥稳定碎石+透封层+5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K22+400~K25+100、K27+400~K32+500段7.8km中修:路面病害处理+老路拉毛+粘层+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3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最低资格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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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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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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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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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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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8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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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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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完成2条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改建或大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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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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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2、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贰级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需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在1条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改建或大修工程施工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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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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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2、6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1条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改建或大修工程施工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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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建设市场且处罚处于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 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 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楼标书销售处(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达 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 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ahjt.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当涂县振兴路与梅塘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朱科长
电 话:0555-67417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联 系 人:孙慧
电 话:0551-63459269-8201(分机)
传 真:0551-63659428-8108(分机)
2015年4月10日
投标人基本状况表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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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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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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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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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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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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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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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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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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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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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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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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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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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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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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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不得有任何遗漏,
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