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凤开发区社区篮球场工程(发包编号: 2014CFGB0224),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和《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修建篮球场,健身广场,铺设透水砖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预算价格:73.30万元;
三、发包价格:48.72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双凤开发区境内
七、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发包时间、地点:2014年7月18日16:00,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侧中奥花园11栋一楼)。
备注:在参加岗集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发包编号: 2014CFGB0217)中标的企业不再参加本项目的简易操作。
十、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
安徽兴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同佳建设有限公司、合肥丰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金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海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房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鑫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鑫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可以自愿放弃参加抽取资格,但应以书面或传真、也可用法人手机号并署名向中心移动平台(1065752966090000)发送短信等形式,并提前于公告抽取截止时点前24小时,向中心综合部申请放弃资格。参加备选企业一年内出现3次放弃抽取行为的,视同中标一次,以后每再申请放弃一次抽取资格的,将直接视为中标一次,其在备选库内排名依次循环到末位。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企业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双凤开发区社区篮球场工程须知及附件发.zip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