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大观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大观区政务大楼清洗项目向全社会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投标供应商应在2014年9月5日下午17:30前来本中心报名、领取询报价表。
2、投标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在2014年9月8日上午10:00前向本中心提交投标书,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书的本中心不予接受。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范围:
大观区政务大楼玻璃外墙清洗
区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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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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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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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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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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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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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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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含开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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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窗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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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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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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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次(不含整体幕墙清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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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积为测算面积,具体面积以各投标单位实际测算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实地查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综合报价,一旦中标即为包干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相关费用。
三、要求:
1、从事建筑物高空玻璃清洁的员工必须接受过高空作业培训和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作业证。
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和遵守大观区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保安程序。
4、成交方将对由于本方员工工作时疏忽或不按照规定的要求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作出全额赔偿。
5、成交方需派遣一名项目主管对作业人员的现场作业和安全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6、施工结束后,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验收,如质量不合格则需成交方返工至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费用。
7、成交方方必须在接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清洗通知后3天内进场清洗,每次清洁应于进场后 10 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8、清洁要求:清洗后,外墙玻璃和玻璃窗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无蛛网。外墙玻璃和玻璃窗无损伤。
9、意外伤害和工伤事故:所有安排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清洁员工必须经过成交方的培训,成交方员工的安全保险补偿和意外伤害由成交方来承担,对于那些不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和工伤事故甲方将不负责任。
四、付款
1、投标报价价格包含人工、工具、材料、运输费、保险费、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
2、每次清洗完成并经验收后乙方出具发票后一个月内转账付款。
五、报名资质要求:
1、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内外墙清洗或保洁服务且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十万元;
2、3人以上从业人员持有登高架设作业项目特种作业操作证;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以备审查,且须将以上资料复印成册本中心留存。
六、报价函编制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函要注明采购单位和编号。
3、报价须有详细施工方案及服务承诺(清洗措施、人员安排、服务措施等),没有相应施工方案及服务承诺按废标处理。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4、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区政府采购中心 沈大庆 联系电话:0556-5502630
2、报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政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中心(1503);
安庆市大观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