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皖H3150012
一、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太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 标 人:太湖县人民法院
1.5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
2.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地上七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2859.75㎡,其中地上10581.22㎡,地下2278.53㎡,共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3 月 4日至2015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2: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下载)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电话0556-512915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纳入太湖县供应商备选库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持入库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另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投标人自备U盘拷贝)。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同时提交信誉保证金贰佰壹拾万元整。
4.3根据太湖县住建局太住建【2012】104号《太湖县县外建筑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太湖县住建局备案登记同意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3 月 31 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人民法院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6617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龙山影院5楼
联系人:汪女士/刘女士 电 话: 1532452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