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十谭及城北新城滁州接水主要材料设备 及顶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07 浏览次数:476次
项目编号:QJCG-H2015002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全椒县十谭及城北新城滁州接水主要材料设备及顶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招标人:全椒县水务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a、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b、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法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纪检或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c、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第二标段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a、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的企业;
b、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法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纪检或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三、其他事项
1、评标办法:最低投标报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标段划分:接水主要材料采购为第一标段;顶管部分采购为第二标段;
四、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1月7日17:00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1月21 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1月21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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