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Q2014-029
发布日期:2014年 6 月 23 日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利辛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利辛县学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期)03、04标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利辛县学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期)03、04标包,采购内容为食堂电气类设备、厨具等,含供货、包装、运输、现场配合、安装、调试、报验、培训、验收、移交用户、售后服务等,现对上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两个标包,内容如下:
第三包电器类:电冰箱。
第四包厨具类: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货架、四层花格货架、调料台、木面案、双眼水池、五格保温售饭台等。
本项目只采购中国品牌的商品,项目内容含供货、包装、运输、现场配合、安装(含室内水电材料及工时)、调试、报验、培训、验收、移交用户、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每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投任意标包,但最多只能中 2 个标包(如果在本项目招标中已经有一个标包中标的,本次招标只能中 1个标包)。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必须交货(含安装,如有)完毕。
四、招标金额:约183.8万元。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食堂设备(厨房用品)专业制造生产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加工供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公司及其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没有违规违法行贿犯罪纪录。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利辛招投标网》政府采购栏目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凭保证金收据和招标文件费用收据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按弃权处理。
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的金额:
标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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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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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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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为0.7万元,信誉保证金为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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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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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为1.1万元,信誉保证金为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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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账 号: 1752 2060 1095
备 注:汇款时注明利辛县学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期)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辛县教育局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120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0558-89802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系人:任岩 黄梅
电话/传真:0558-8866258
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网 址:ahjinquan.com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 伟
联系电话:0558--8017588
2014年6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