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仓间罩棚工程(发包编号:皖建施招-A-2012-221),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长招标[2011]2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新建建筑面积约为996.6m2粮库仓间钢结构罩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建设规模:41.95万元(含2万元预留金),具体清单见附件。
三、发包价格:35万元(含2万元预留金)。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长丰县杨庙镇
七、建设工期:45个日历天
八、报名时间:凡2012年9月28日15:30前办理完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均可作为备选企业参与开标。
报名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51-6660198、2720112
联系人:王工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2年9月28日15:30(迟到企业不允许参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参与企业注意事项:
1、意向参与企业须在2012年9月28日15:30前交纳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02002119000020550;开户行:工行长丰县支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员和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仓间罩棚工程须知及附件.rar长丰结构罩棚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