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
*******作为采购人(采购人)对2014-2015年*******新闻公关传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资金自筹。
本次比选工作中,“采购人(采购人)”或“买方”系指*******;“供应商(参选人或应答方)”或“卖方”系指参与比选的厂商。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2014-2015年********公关新闻类服务(采购包二:新媒体运营)
3、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如任何一项不符合,采购人不接受应答或者比选应答无效: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告经营资质,具有5年及以上广告策划服务经验的服务公司。参选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唱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3
具有服务大型企业同类项目的合作经历;具有新闻策划创意制作及新媒体维护运营的服务经历;以提供的合同文本或用户报告为准,保证提供3人及以上专人专职7*24小时驻地服务。
3.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
3.5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比选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比选申请说明,需说明拟申请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本申请说明参与后续比选应答,发生变化的视为应答无效。
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符合本公告第3条款要求的,方可获得采购文件。
4.2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申请人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
5.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 10
时整,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公开唱价要求:参加本比选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唱价会。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请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拒绝其参加唱价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邮箱:********
异议受理方式:********
*****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