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3ZC2013Z049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黄山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2013年度黄山区菜篮子工程热镀锌钢管大棚予以采购。为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3、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及省级检测报告;
4、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售后服务能力,并能及时与当地农业部门合作,做好钢架大棚使用指导。
以上提供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付款方式: 工程项目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本次项目实际供应材料的总结算额的90%支付货款;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
三、交货时间、地点:黄山区2013年菜篮子工程热镀锌钢管大棚蔬菜基地建设点(三口镇白果树村、仙源镇龙山村),接到区农业委员会发货通知,三天内发货,七天内供货到位。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履行采购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3 年6月28日9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2013年6月28日9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九、其它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6月25日16时前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65509758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6月19日
附件:
项目要求、采购内容及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