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5034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大道及创业东路绿化工程
2、招标人: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 经济产业园内,为产业园内的园区大道和创业路的绿化配套工程,其中园区大道设计路段全长 1.936公里,创业路设计路段全长0.9公里。主要设计范围为 园区大道72米范围和创业东路46米范围内的绿化设计,主要内容为绿化工程。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主要内容为绿化工程。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按 进度付款,支付比例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60%。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80%,竣工满一年后树木成 活,付至结算价款的90%;二年养护期满经三次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 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 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必须在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4月13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400 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肆拾贰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 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现场核验(并缴纳标书费400元/份),不从投 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大道及创业东路绿化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59550627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李工
电话:15055262866 0552-311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