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工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办理网上注册并在本中心有中标成交记录)可就以下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要求,在 2012年08月27日16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有控制价的综合平均价成交。
A、本项目控制价为519127.58元。各单位报价须小于(不含等于)采购人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审查报价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有无重大遗漏和错误,如有重大遗漏和错误则为无效报价。
B、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取剩余报价的加权平均值的98%作为标准值。参与询价单位的报价与标准值进行比较,等于标准值或以下最接近的为拟成交单位。。
C、对拟成交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报价是否按项目清单编制、有无预算员签章、施工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业绩、工程进度说明等,凡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均无成交资格,同时依次对拟成交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确定拟成交单位为止。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工期短的报价单位优先成交。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单位一周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工程过程中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含预付款)支付进度款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工程竣工后做工程决算,变动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最终决算价经第三方审计后付清余款。。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种本) (GF-1999-0201)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资质要求、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见附件)
备注:
1、工程量清单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工程报价计算依据:工程量清单计算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合造价字(2007)07文件规定计取。报价单位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7)07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2、本项目合同的内容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种本) (GF-1999-0201)、询价函、供应商的报价函及供应商承诺函。
3、报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报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证书(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企业和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类似业绩
(8)主材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9)报价供应商应就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售后维保方案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6、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一村 传真:0551-5101634
联系电话:0551-5101633 邮编:230061
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
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账号:207101208008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