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4297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市政桥梁检测项目
2、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城区
2、招标概况:对泾县城区的青弋江人行桥、红星路青弋江桥、南华路青弋江二桥、财富路城东高架桥、幕桥路幕溪河桥、雅园路桥、幕溪河红星桥、青弋江总干渠桥、G205青弋江大桥进行桥梁安全检测。本检测项目预算价为70万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检测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与隧道专项检测资质或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桥梁检测工程师资格。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1年1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一个桥梁检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 (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138653034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
电 话:18656360211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CMA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资料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2014年11月24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4)----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1年1月1日到2014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