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招商局商务用车、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项目询价采购函
发布时间: 2013-07-18    浏览次数:395次
广告倒计时8 会员登录可去广告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招商局、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商务用车、公务用车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招商局商务用车、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项目

2、项目编号:FZGY—CGSZ20130386、FZGY—CGSZ20130391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

4、采购内容:第一包段:阜阳市招商局商务用车;第二包段: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情况

1、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

2、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2日10:00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2013年7月22日9:00时—10:00时

   报价函递交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

3、本次采购货物实行总价承包,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采购、劳务、管理、材料、维修、维护、上门服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报名费。

     5、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潜在供应商自2013年7月17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三、其他:

1、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采购需求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果出现违约,采购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6、报价函中报价配置不得复制询价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报价配置必须按照报价产品如实提出,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半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山峰

电话:0558-2390027  传真:0558-2390027

详细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   邮编:236000

 

 

 

 

附件:

阜阳市招商局商务用车、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项目询价采购函.doc

 

 



关注安徽招标咨询网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最新招标信息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报名快速通道仅向VIP会员提供
系统将为您转入相应网上报名页面...
继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