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5J-15043号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陈汉乡广福初中女生宿舍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 标 人:宿松县广福初级中学
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陈汉乡广福初中校园内
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019.2㎡,总投资约165万元。
3、建设工期: 188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房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中标待建建设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5 月 21 日至 2015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五、报名材料
1、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4)宿松县外投标企业提供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广福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安庆市丰汇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松县陈汉乡 地 址:宿松县孚玉东路城东石化对面(四楼)
联系人:朱校长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5922375099 电 话:13966403088
七、备 注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视情节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须按时并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个人名义或分公司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评审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5年6月10日下午17:00前提交并到账。(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按无效标处理)。
开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7671390003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
宿松县广福初级中学(盖章)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