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市政消火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4-21 浏览次数:343次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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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AQ-201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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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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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市政消火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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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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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供水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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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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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武惠梅 电话:0556-59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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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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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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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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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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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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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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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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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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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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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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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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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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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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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供水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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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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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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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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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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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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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 月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国有产权部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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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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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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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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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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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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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国有产权部)
联系人:武惠梅 电话:0556-59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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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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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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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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