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旌招标NO.CGH201306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旌德县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旌德县“旌德印象”牌坊及景观石工程施工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旌德县“旌德印象”牌坊及景观石工程施工,主要内容:牌坊及景观石工程施工。
2、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旌德县城西路北入口
3、工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牌坊及景观石制作、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单位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四、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条件
1、成交承包商必须在成交后需按投标文件所示规格型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货物并施工完毕。
2、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投标人若放弃中标,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旌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旌德县旌阳镇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
邮 编: 242600 邮 编:
联 系 人: 吴玉芳 联 系 人:李 斌
电 话: 13856339987 电 话:1505633077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宣城市招投标网,旌德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备注
本项目采购文件、图纸及清单电子版请致电旌德县招标中心索取,联系电话:0563-8601930。
旌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