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HG-G2015005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老巨安置点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发改委。
3、招 标 人:凤阳县枣巷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枣巷镇境内。
2、建设规模:凤阳县老巨安置点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约2300 万元。
3、工程款付款方式:道路结构层完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道路面层完成后付面层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付清(无息)。
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凤阳县老巨安置点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工程设计施工图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于2015年12月18日17:00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 5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给代理公司,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伍佰万元整(RMB:5000000.00 元);其中投标保证金:肆拾伍万元整(RMB:450000.00 元);信用保证金:肆佰伍拾伍万元整(RMB:4550000.00 元);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开标现场缴纳标书费5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老巨安置点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218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枣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 博
电 话:18019889160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 松
电 话:1395637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