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中心对“寿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5-CG-012;
(三)项目内容: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食堂总建筑面积1052平方米。其中,一楼餐厅使用面积311平方米,二楼餐厅使用面积322平方米,二楼设置6个包厢,餐厅和包厢能同时容纳300人就餐。(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全年满意率均达到70%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餐饮服务承包合同,否则终止本项目下一年度餐饮服务承包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3年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人数200人以上)餐饮服务经营管理业绩(提供经营承包合同和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三)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必须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投标单位工作满2年。(提供2013年1月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四)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需提供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资格证和健康证;
(五)近3年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等不良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经营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17时00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四)报名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证);(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副本;(6)餐饮服务经营管理业绩;(7)派驻本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8)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缴款凭证(2013年1月至今)(9)派驻本项目厨师的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及以上资格证和健康证;(10)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不转包、不分包、不接受挂靠投标,否则愿意接受任何处罚”的投标承诺书。
(五)资格初审及入围谈判企业确定: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初审,由资格初审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择5家谈判入围企业,向其发出谈判文件(如报名企业不足5家时,则全部入围谈判)。
四、谈判文件获取:
(一)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二)文件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纸质版本现场发售。
五、开标日期和地点:
(一)开标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二)开标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二)联系人:
杜 雷(寿县招投标中心) 电话:0564-2751990
张和文(寿县公安局) 电话:18919760799
七、发布媒介:
http://www.sxzbtb.com/(寿县招标投标网)
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ahzb.cn/(安徽招标网)
http://www.ahtba.org.cn/main/(安徽招标信息网)
http://www.lazfcg.gov.cn/(六安市政府采购网)
寿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服务需求.doc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