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151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太园石子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国土资源局
3、招标人: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川镇太美村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泾县太园石子场矿山地质环境工程,该工程位于泾县泾川镇太美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危岩及崩塌防治,矿区内清理平整,复绿及边坡挂网喷播等。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地质治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或岩土、地质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东晟代理)报名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159563528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电 话:18756346222
七、备注
1、报名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参考格式附后。
2015年6月26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