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树乡刘院等(2个)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2-17 浏览次数:390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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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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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GC20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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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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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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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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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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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树乡刘院等(2个)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监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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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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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国土(2011)4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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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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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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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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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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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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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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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树乡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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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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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总投资额约29.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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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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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直至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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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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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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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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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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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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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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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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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项目总监为本企业的市政或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具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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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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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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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2012 年12月18日至 2012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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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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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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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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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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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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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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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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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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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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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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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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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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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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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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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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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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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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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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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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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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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56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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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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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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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856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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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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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2)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项目总监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资料(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等);(6)报名时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场提交。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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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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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③监理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监理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到舒城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盖章)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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