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FWGK2015-041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宿州市新汴河符离鏖兵雕塑制作安装项目
2、招标人名称 :宿州汴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州市城区新汴河
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符离鏖兵雕塑的制作安装、基础工程、亮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作内容。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其余10%在保修期(1年)满后一次付清(无息)。(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组织制作、安装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范围:宿州市新汴河离鏖兵雕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6、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制作具体要求如下(招标人有权就下表中尺寸等相关参数作适当调整):材质为花岗岩黑白点,尺寸为高6.5米,宽9米,厚2米;底座高0.6米。(详见图纸)
7、制作-施工周期:总计 45 日历天,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在45天内完成项目的制作、安装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完成雕塑设计、制作、安装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雕塑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毕业于九大艺术学院,并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九大院校分别为: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清华美院)。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接受() 括号中打√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方式
1、招标文件、图纸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2、招标文件价格:500.00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可下载查看,以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如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标书费支付” 按钮,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用可通过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 付)。
5、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分公司,办理进宿备案手续。
五、其它事项说明
1、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账号,保证金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户 名: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 号: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招标公告上保证金账号
2、投标企业凭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据(如采用网银方式,凭据应加盖单位财务章),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地点:宿州市住建委大楼一楼103室),方视为投标有效。
招标人:宿州汴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金共银
电 话:1805577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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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南栋806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7-303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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