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灵璧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11    浏览次数:4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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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本批次位于灵璧县大路乡境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7490万元,建设规模15.06万亩
    2.3 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工期均为3个月;
    2.4 招标范围:第一批负责灵璧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大路乡项目区招标代理工作。总项目招标共分为16个标段,本批次只负责1-4标段子 项目招标代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可就上述16个标段进行任意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按标号顺序由前至后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按标 段顺序对该投标人超过2个标段的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不参加计分和评审。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
    2.5 标段划分:16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201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田间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理(开发或复垦)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供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企业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提供由注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宿州市市外企业中标后需在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投标企业的备案资格,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0】217号文)规定的要求),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
3.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出席开标会。
3.6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4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 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3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http://www.lbzbcgzx.com)。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价格:每标段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标书费)一标段:2510401021000106085002201
                二标段:2510401021000106085002203
                三标段:2510401021000106085002205
                四标段:25104010210001060850022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重要说明:
    7.1 本 项目只接受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已审核通过成员报名,未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办理网址 http://www.lbzbcgzx.com,联系电话:0557-6155276,联系人:沈工,地点:招标采购中心二楼),因未及时办理入信用信 息管理平台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成功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3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标书费用采用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以前支付,每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号对应每标段相应账号,汇错账号或逾期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7.4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招标文件。    
7.5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建造师)须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7.6 所 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 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7.7所有投标人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标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璧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南二环路广志学校西100米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幢811室

邮    编:234200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电    话:0557-6030976                       电    话:0551-6367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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