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蔡村镇麻元口至石人山组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泾县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泾县蔡村镇麻元口至石人山组道路改造工程,该路段是蔡村通住小康的主干道。其中麻元段总长约0.181公里,起点AK0+000,终点与X079交叉相接桩号AK0+180.822。坑口-石人山段总长约2公里,起点与X079交叉,起点桩号为BK0+000,经过石人山,终点位于竹墩坑口,终点桩号BK2+250,基本沿老路布线。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板+20cm厚砂砾石基层,计划工期为75日历天,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企业注册地在泾县以外的公路施工企业报名时需办理进泾备案,备案文件请详见泾交[2012]115号文“关于印发《外地公路施工企业进泾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http://www.jxzwfwzx.com/),否则不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桃花潭东路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振兴代理窗口处)持 以下报名材料报名: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复印件(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外地企业进泾备案表复印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 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网、泾县政府网、宣城市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 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蔡村镇 地址:泾县谢园路2号平安居3幢301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杨彪
电话:13856313608 电话:15212707515 传真:0563-51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