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关于“怀宁县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协审机构资格选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G-HN-2015-457号 财2015年第516号)”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人代表技术力量
技术资信部分综合评分中,“法人代表技术力量”纳入综合评分主要是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项目预算评审报告(规范格式)>的通知》(财办[2015]394号)要求,评审报告要由评审机构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为加强评审机构法人(负责人)对评审报告的审核把关,将“法人代表技术力量”纳入综合评分并无不妥。因此,该项评分不予变更。
二、关于退休注册造价师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注册造价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但对已退休的注册造价师仍在注册单位上班的未明确提供何种证明。经研究,对注册在本单位、仍在本单位上班的注册造价师,如为实际出资人的,提供退休证明、出资证明、注册证书等证明,如不是实际出资人的,提供退休证明、劳务合同、注册证书等证明,可认同计入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师人数(退休证明、出资证明、劳务合同、注册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备查)。
三、关于注册造价师证原件已送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延续注册
如果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已送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要求提供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拍照彩色照片、复印件、工程造价管理站证明,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方可认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5年12月25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推迟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怀 宁 县 财政 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