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B1130253(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开发区标准化厂房5—9#楼厂房建设工程已由南陵县财政局以工程类1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由县政府项目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南陵经济开发区内梅花山路以南,周瑜大道以北,工业大道以东。工程招标内容为5#-9#厂房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5#厂房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882平方米,6#厂房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403平方米、 7#、8#、9#厂房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均为8448平方米。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供配电管线预埋、化粪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5620.43万元(含预留金2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7日上午10:30整,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佰壹拾万元整和诚信保证金壹佰陆拾捌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梅治民
电 话:0553-6515502 传 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南陵开发区标准化厂房5—9#楼厂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新范本(专用).doc
南陵开发区标准化厂房5—9#楼厂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新范本 (通用).doc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5—9#楼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