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H5Z-14077
我中心受委托,现对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业主单位: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编号:皖H5Z-14077
3、项目名称: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最高控制价:50万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要求:(1)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2)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所供商品须保证符合相关标准,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具备相关资质。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56-7602002;
4、标书出售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5、本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地点:宿松县孚玉东路宿松商贸城3号楼3楼(行政服务中心前50米);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2014年12月19日17:00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投标单位从银行以转帐方式缴纳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309080029200077977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须知:(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四、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2、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所投物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
3、中标结果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结果。
4、付款方式: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中心所有项目。
2、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货源渠道正规,质保售后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周到。
3、投标供应商如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2014年12月19日17时前,将书面申请(或传真)递交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记不良记录。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如有异议,请在2014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212936199、传真:05567602002;本次招标如有澄清及变更,将在开标前7天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网(ztb.susong.gov.cn)上在补遗答疑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八、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宿松县市场监管局 周先生 13805669877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黄先生 15212936199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采购需求表(14077).doc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