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2-03    浏览次数:4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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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5Z-14077

    我中心受委托,现对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业主单位: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编号:皖H5Z-14077

3、项目名称: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最高控制价:50万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要求:(1)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2)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所供商品须保证符合相关标准,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具备相关资质。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56-7602002

4、标书出售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5、本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地点:宿松县孚玉东路宿松商贸城3号楼3楼(行政服务中心前50米);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2014年12月19日17:00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投标单位从银行以转帐方式缴纳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309080029200077977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须知:(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四、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2、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所投物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

3、中标结果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结果。

4、付款方式: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中心所有项目。

2、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货源渠道正规,质保售后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周到。

3、投标供应商如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2014年12月19日17时前,将书面申请(或传真)递交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记不良记录。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如有异议,请在2014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212936199、传真:05567602002;本次招标如有澄清及变更,将在开标前7天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网(ztb.susong.gov.cn)上在补遗答疑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八、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宿松县市场监管局      周先生    13805669877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黄先生    15212936199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采购需求表(14077).doc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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