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宣州区孙埠镇政府木塑护栏、太阳能路灯采购、施工及安装询价函(139)
发布时间: 2014-09-24    浏览次数:5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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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XZC2014-139

本采购单位受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9月26日15:3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外地供应商可进行函投。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确定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日内至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3日内至采购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双方无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绝签订合同。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1、超过时间不领取中标通知书;2、签订合同;3、未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资格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

7、本次采购分2个包,包是本次招标的最小单位,供应商投标需按包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选择投标的项目(包);可以全部参与投标,也可以选择某一包参与竞争。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第一包、

木塑护栏450米(护栏中到中距离跨度1.5米,扶手离地高度1.1米含立柱、可至招投标中心看具体材质样品),最高限价:330元/米。   

第二包

1、离地6米85盏(6米LED路灯配置:20W灯头、80W太阳能板、65AH蓄电池),最高限价:2480元/盏;

2、离地8米8盏(8米LED路灯配置:50W灯头、120W太阳能板、120AH蓄电池),最高限价:3500元/盏。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包,在正式开标前(到账时间)必须由所投公司账户汇至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投标人以现金缴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函拒收),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已经与我中心签订诚信供应商协议且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银行帐号:12-070101040016918

或:开户行:宣城市工行龙首支行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帐号:1317086119200122685

2、本中心将拒绝询价时间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报价函。

四、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报价要求:含税金、运费、安装、人工及安装后恢复等其他全部费用。

3、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产品高于市场报价均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工期为7天;

4、投标书构成: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报价书、工程预算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人投标书将视为无效。投标有效期为30天。(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2份投标书(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书需打印装订成册。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用包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我中心不接受零散件投标,如投标书为零散件,将拒绝对其投标书。

4.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所供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合格产品;

2、供应商应确保所供产品质量,送货到位后无遗漏、无破损,否则无条件给予调换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所供产品清单(含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

4、免费将所供产品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卸货到位;

5、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产品高于市场报价和采购单位前期市场了解的预算价均无效。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费、安装、调试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及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

1、在递交投标书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自动退还。

3、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梅溪路302号)五楼第二开标厅。

4、本中心收取中标价0.2%的中标费用。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 0563-3019253

传真:0563-3017750 网址:www.ahxzztb.com   

5、现场踏勘联系人:

 

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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