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泾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4年桃花潭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4-08-21    浏览次数:3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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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4193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4年桃花潭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财政局

3、招标人:泾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桃花潭镇

2、建设概况:总建设规模约0.58万亩,总投资约525万元。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农田水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或堤防工程专业(以上专业承包资质需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及二级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宣城市境内近3年(2011.8--2014.8)内已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一例。(须提供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 2014年8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华瑞代理窗口。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资料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63-51236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15856370702

六、备注

1、报名资料: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拟派建造师[含 临时建造师]证书,拟派建造师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宣城市境内近3年(2011.8-2014.8)内已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4、报名时法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开标时拟派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2014年8月21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4)----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1年1月1日到2014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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