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CZBC〔2016〕026)
受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蒙城县检察院专业电子卷宗扫描设备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拟委托中亿起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供货。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16年02月18日起至2016年02月24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专业电子卷宗扫描设备项目
项目内容: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专业扫描设备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二、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规范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 和管理工作,保障电子卷宗的完整与案全,确保电子卷宗系统规范、高效。稳定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使用规定(试行)》其 中对电子卷宗制作使用技术标准进行了规范,对相关设备标准进行了要求,明确区县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购部门级以上扫描设备,支持A3幅面扫描,扫描速度60 页/分钟以上,所有扫描仪应当支持TWAIN和ISIS协议,为了更好扫描软纸、照片等材料,应当选择支持ADF和平板扫描方式的高速扫描设备。
我院经过在多地检察机关调研决定采用中亿起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代理的柯达牌i3450专业高速扫描仪。
柯达i3450高速扫描仪参数 配置为扫描速度每分钟彩色扫描 90 页/180 个图像;每日扫描量可达 20000 页;扫描技术:双CCD照明双LED;驱动支 持:TWAiN、 iSiS、 WiA ,完全符合省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卷宗的扫描仪设备,独有的集成零边距平板的扫描仪,针对成册扫描对象时,做到影像不 失真、不变形、开启轻便,对于案卷的扫描非常方便。进纸通道结合了直通道和U型通道两种进纸方式,走纸性能高,可处理小型文档,如身份证等。长文档模式 下,最长可扫描4.1米。另外拥有可容纳250页的自动升降台。柯达独有的完美页面和智能阈值功能已经获得国家专利。符合检察机关案卷扫描的要求和档案管 理部门的要求。
中亿起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柯达牌高速扫描仪的全国总代理具有其专业性和来源的单一性。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提供的货物
1.供应商名称:中亿起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提供的货物: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专业电子卷宗扫描设备。数量:一套。
四、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蒙城县嵇康中路5号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蒙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631894。
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