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庙中心校(十井、枣林铺小学)食堂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103),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和《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的规定,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杨庙十井、枣林铺小学食堂建设,建筑总面积约278.52m2,包含土建、安装工程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预算价格:71.54万元
三、发包价格:48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以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杨庙镇境内;
七、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发包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0日15:00,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
长丰县房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丰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安徽同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汉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十二、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三、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可以自愿放弃参加抽取资格,但应以书面或传真、也可用法人手机号并署名向中心移动平台(1065752966090000)发送短信等形式,并提前于公告抽取截止时点前24小时,向中心综合部申请放弃资格。参加备选企业一年内出现3次放弃抽取行为的,视同中标一次,以后每再申请放弃一次抽取资格的,将直接视为中标一次,其在备选库内排名依次循环到末位。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企业交易员,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五、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660198、62720112,传真:0551-66675265
中标单位须知及附件(杨庙中心校(十井、枣林铺小学)食堂工程).zip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