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舒勤孔集安置小区一期19#、20#、23#楼工程”、“舒城县综合档案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8 浏览次数:924次
各潜在投标人:
你们参与的“舒城县舒勤孔集安置小区一期19#、20#、23#楼工程(SZGCS2015--0292)”、“舒城县综合档案馆工程(SZGCS2015—0296)”招标公告备注栏添加“10、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诚信)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11、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购买ETB格式光盘,招标人不承担因未按规定格式进行投标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请遵照执行。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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