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含山新城市广场用电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函。
1.采购编号:AHHZ-2015-003
2.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详见图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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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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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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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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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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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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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杆铁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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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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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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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组,图纸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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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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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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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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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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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图纸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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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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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脚螺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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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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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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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塔+水泥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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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采购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人民币28万元;
2.2.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2.2.1.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2.2.3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及相关服务
2.3.报名时间: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询价函和其他相关资料,网址: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www.hszbcg.com。
2.4.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询价文件工本费400元)
2.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此项费用包含在报价的单价及合价中,不单独列项。
3.询价要求:
3.1.供应商资格: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备制造商;
3.1.3.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均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3.1.4. 具有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220KV钢管塔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书;
3.1.5.具有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并承诺24小时内能到施工现场提供售后服务;
3.1.7.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报价函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含承诺24小时内能到施工现场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参数偏离表、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220KV钢 管塔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 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询价函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 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3.报价:此项目的报价不得超过28万 元。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单项限价,货物序号不得随意变更)。每种货物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参数应当等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参数要求。项目参数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 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安装、配件、培训、代理服务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4.合同主要条款:供货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供货时间为签定合同后15日内供货。
3.4.1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货到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及需方相关要求。
3.5.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6.资格审查:
递交报价函时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至少一份)、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220KV钢管塔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以采购中心出具的到账单和投标人的进账单一致性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准确的 汇款至指点账户,汇款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签到的公司名称一致,由以上事项产生的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5年5月15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4.2. 采购保证金为:6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85728324869
收款单位: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3.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监督机构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先对所投产品的的参数、型号响应性、报价正确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有效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 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 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5月18日14:30-15:00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办公楼一层东侧)
8.开标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 。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5-433103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电话:13705655199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人: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供应商需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