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道路清扫、保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理、运输内容。
3、取得设区的市(地级市)及以上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如果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若为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置上述场所)】;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法用工(提交劳动部门的劳动保障手册原件和近期3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原件、税务部门近期3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各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但只要性质类似,开标时均予以承认);
7、投标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开标时提供证明原件);
10、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自有环卫特种作业车辆:洒水车额定载质量8吨以上不少于1辆、中型清扫车总质量3吨以上1辆、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车1辆、小型扫 地机2辆、环卫督查机动车一辆、电动三轮保洁车6辆,人力三轮保洁车8辆;上述机动车辆须提供行驶证、登记证、保单、购车发票复印件,电动三轮保洁车提供 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小型扫地车无需提供行驶证原件,登记证及保险原件,但必须提供购车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且发票名称需与公司名称一致,人力保洁三 轮车如有合格证原件,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如没有,无需提供,但必须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且发票名称需与公司名称一致.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 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因未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 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 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通联支付、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即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未缴纳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对于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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