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XEJL-2015-009
项目名称: 池州市纪委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监理
招标单位: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招标条件
池州市纪委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 工程已由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投资,招标人为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监理主要招标内容为池州市纪委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含土建工程、土方工程) 工程监理任务,工程施工中标价约7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投标人备选库已核准入库的成员单位,且在有效限期内。
2、经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投标人备选库,已取得中标资格且未完成监理服务任务(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3、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备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现场必须携带予以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报名。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前,应向建设单位交纳工程监理服务费10%的履约保证金。
5、报价制度及方式
(1)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2)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120000.00元)(此价格为暂定投标固定总价,并作为工程监理服务费中期支付计数基数,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施工决算审计价为基数的1.5%结算)。
6、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7、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
(2)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自行抽取代表本投标企业的球号即为该投标人的抽签号码。
(3)由招标人代表实施摇号抽签。
(4)抽签规则:随机抽出2名投标人,先抽出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后抽出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备选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本项目备选中标候选人递补,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9、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率招标,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付90%,工程审计结束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10、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同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投标单位。
五、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址:http://www.czztbj.cn/
邮 编:247000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中央广场1#楼三楼
传 真:0566-2316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汪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66-2317910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劲松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205660006
报名联系人:夏菲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六、其他:
1、中标人应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规定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圆(¥2000.00元)。
2、特别提示: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池州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安徽省“IFA”考勤规定进行考勤并符合安徽省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Resources/Users/45965254-8c23-46cb-afc3-54ea59d931c4/小额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格式.doc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