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DCG2013-043
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有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巢湖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信息: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1个包,主要内容为:室外体育器材、大屏幕平板电视、室内组合音响。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清单:
巢湖市民政局室外体育器材、大屏幕平板电视、室内组合音响采购项目询价函.doc
2.2 采购预算:26.5万元。
2.3 付款方式:货物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货款。
2.4 供货周期:2013年9月10日前全部交付至指定地点。
2.5 交货地址:巢湖市市区内。
3. 报价函构成:
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3.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6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厂家对该产品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3.8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表(注明所投品牌及参数)。
备注:①、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②、现场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要求:
4.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整包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采购人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
4.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应包含货物全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5. 报价函递交:
5.1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5.2 报价函份数:一正二副。
6. 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7. 评审原则:
7.1 由询价小组评审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7.2 采购人将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8. 报价函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3年8月22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截止。供应商须随报价函一道递交5000.00元保证金(现金现场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 报价函递交地点:
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开标一室(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原居巢区政府大院会场内)。
10. 供应商自行在巢湖人民政府网(www.chaohu.gov.cn)和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www.chzbj.cn)上下载采购清单。
11. 投标费用及其他
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标准承担招标代理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12. 联系方法:
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电话:0551-82337573;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人:电话:0551- 82629561 ; 联系人:胡科长
代理机构:电话:0551-82622330;联系人:周先生
巢湖市民政局
安徽有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